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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奖评审实行有新的提名制度

2019-01-12 13:52     来源:上海信息港
  在强化奖励的荣誉性基础上,方案提出,将提高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科技功臣奖的奖金将由50万元/人提高到200万元/人,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由30万元/人提高到50万元/人;四大奖的特等奖由50万元/项提高到100万元/项,一等奖由20万元/项提高到50万元/项,二等奖由10万元/项提高到20万元/项,三等奖由5万元/项提高到10万元/项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在改革完善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制度方面,方案确定了8项重点任务,包括实行提名制,单独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奖”,将外籍科技工作者纳入四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的授奖范围,提高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等。其中一些改革举措在全国省区市科学技术奖励中尚属首次。
 
     方案提出,上海将改革现行由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相关单位提名的制度。有资格提名的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上海市科技功臣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2000年(含)以后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特等奖的第一完成人,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全球性知名科技奖项且与本市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本市外资研发中心的知名外籍专家学者。提名单位包括:具有4A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市性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市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区政府,经市科委认定的中央驻沪单位。
 
     提名者要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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